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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部促进工业设计发展地方立法!《重庆市工业设计促进条例》10月3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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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4 更新时间:2024年09月29日10:50:10 打印此页 关闭

工业设计是现代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是工业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之一。

9月26日,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重庆市工业设计促进条例》,确定在10月3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关于工业设计的地方性法规,是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创制性立法的一次有益探索。

重庆是国家工业设计示范城市,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意城市网络“设计之都”。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媛在向记者作法规解读时表示,新形势新任务对全市工业设计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有必要通过地方性法规的形式予以促进和保障。

李媛介绍,工业设计是创新链的起点、价值链的源头,是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的关键力量。考虑到工业设计发展在主体培育、人才引育、合作交流、设计赋能和社会认知度等方面还存在短板弱项,需要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从制度层面解决完善。

该条例中明确,经济信息部门开展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研究院的培育、认定等工作,推进工业设计机构建设。同时,明确市、区县(自治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加强对工业设计主体培育、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等的资金支持。企业用于工业设计的研发费用,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等税费优惠。

该条例明确支持企业、工业设计机构加强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数字孪生等现代技术手段在工业设计中的应用,提升设计质量和效率。通过强化企业和工业设计机构的创新能力,更好地适应市场,增强市场竞争力。

李媛介绍,该条例属于创制性立法,没有直接上位法和其他省市立法作为参考。条例立足重庆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创新,以“工业设计”这一小切口为选题开展地方立法,通过一系列管长远的制度设计,提升工业设计赋能全市产业发展的能力,助推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该条例还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探索性功能,凸显重庆辨识度。

值得注意的是,该条例在体例上突出“小快灵”,不追求大而全,也不分章节。换句话说,管用几条就制定几条,立足问题直奔主题,精准设计核心条款。

条例的“小”也带动了“快”。时间上算下来,该条例从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到市人大常委会两审后提交表决,用时不到一年,较好地兼顾了立法质量与效率。


来源:中国工业设计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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