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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纺织服装产业创意设计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发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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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677 更新时间:2020年04月05日23:32:58 打印此页 关闭

为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服装产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8〕62号),深入实施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加快我省纺织服装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创意设计能力和自主品牌建设,决定开展纺织服装产业创意设计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为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省内示范园区(平台)建设和试点企业提升项目。示范园区(平台)项目,从事纺织服装产业链中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产品开发、生产流程及消费体验等创意设计工作为主,为纺织服装企业提供创意设计支撑。试点企业项目,具有较高设计能力、工艺技术、管理水平、市场开拓能力以及品牌影响力,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核心竞争能力,能够发挥行业引领作用。

二、申报条件

(一)示范园区申报条件:

1.管理机构健全。设有独立的管理运营机构,且在河北省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发展环境较好。制定实施符合产业发展实际的发展战略或规划,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清晰,所在地纺织服装产业布局合理,产业特色突出;

3.创意设计资源集聚。园区(平台)内创意设计、产品开发、创新服务机构相对集聚,园区内从事纺织服装创意设计机构数量不少于10家或集聚的创意设计类技术人员不少于50名

4.相关配套服务完善。建有相应的策划咨询、展览展示、人才培训、对接交流、品牌孵化、创意成果转化等服务功能。

(二)试点企业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企业在河北省境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河北省境内有效注册商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

2.企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较好,有切实可行的设计创新中长期发展目标和规划;

3.具有较强的产品或技术创新能力、较为丰富的文化积累和自主知识产权,创意设计产品实现产业化,具有一定的产业规模和产业特色,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4.具有独立的创意设计团队,人才队伍结构合理,优势明显;

5.企业主要产品(作品)具有较强品牌影响力,在国内、省内获得重要奖项或荣誉称号;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各市(含辛集、定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按照要求组织本地区项目报送相关材料,对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严格把关,对推荐上报项目所有上报复印件的原件及项目真实性进行现场查验。

(二)在项目申报、审核、评审管理过程中,各市(含辛集、定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对申报流程的合规性、资料完整性进行审核,项目单位填写申报声明和《项目申报书》(附件1—4),并对项目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各市(含辛集、定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作为推荐单位统一汇总上报本地区推荐项目,于4月30日前将上报文件、推荐汇总表、《项目申报书》及申报声明(附件1—5)一式三份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纸质版、电子版U盘),逾期不再受理,电子版正文为word格式,附件为pdf格式,表格为excel格式。已经获得国家级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示范园区称号的不再申报。

(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厅党组会议审定后,名单在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河北省纺织服装创意设计示范园区(平台)”“河北省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企业”。对获得试点示范称号的管理运营机构和企业,按照省政府审定的资金安排使用方案,以后补助的形式,优先给予支持。


来源: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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